埇桥区2025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P-YQ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埇桥区2025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埇桥区 2025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埇发改审批(202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州市埇桥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招标人为宿州市埇桥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包含褚兰镇、大店镇、大营镇、大泽乡镇、符离镇、蒿沟镇、灰古镇、夹沟镇、解集镇、栏杆镇、芦岭镇、苗庵镇、时村镇、顺河镇、桃园镇、西二铺镇、永安镇、永镇镇、朱仙庄镇、桃沟镇、支河镇、蕲县镇和曹村镇共 23 个乡镇)。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4762.9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4126.49万元。项目******居型、生态经济型、生态清洁型三类黑臭水体治理模式。项目总共新建集中式土壤渗滤槽 2 座,分别位于栏杆镇孙楼村 6 号沟和栏杆镇化楼村阻寺组北塘,每座占地面积不大于 280 ㎡;分散式土壤渗滤槽 1347 座,拟定选址位置位于房前屋后,每座占地面积不大于 4 ㎡;新建污水管网 29900m;清理淤泥和水系连通清障 238237m3,清理垃圾 2347.8m3;建设生态护坡 67843 ㎡,沉水植物 17784 ㎡,挺水植物 17784 ㎡,投放水生动物 5535kg(尾) 。
2.3计划工期: 39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深化优化、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 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①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
2.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所有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建安工程费用投标费率最高限价: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费率的无效。勘察设计费用:162.40万元(不参与投标下浮)。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①和②的资质要求:
①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各联合体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①和②的资质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1名)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无在建项目,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可以兼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无在建项目,格式自拟)。
(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水利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无在建项目,格式自拟)。
(5)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不可以 为同一人。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工作任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
注: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等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 21日0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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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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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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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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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 7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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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州市埇桥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北路173号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
联 系 人:莫传城
电 话:0557-******、******
电 子 邮 件:******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 700 号
电 话:******
2025年10月31日
[EP-YQGC******101]埇桥区2025年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S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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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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