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年9月7日)、《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89号)要求,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积极做好2026年度宁乡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我市亟需开展2026年度宁乡市土储债项目地块摸排、资料收集与整理、数据处理、数据补充与完善、地块论证分析、地块排序、项目包装、数据申报、预评估、配合“一案两书”编制工作、项目申报、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发行项目备案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1、《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年9月7日);
2、《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
******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89号);
4、《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5〕6号);
5、《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
7、《湖南省年度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19231-2017);
9、《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10、《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11、关于发布《湖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土协发〔2019〕26号)。
三、技术规格:
⑴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地方自然资源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规范要求;
⑵质量要求: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2026年度宁乡市土储债项目******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审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按项目具体文件要求完成。
交付地点:宁乡市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1、第一阶段——土储债申报发行相关工作
①地块摸排: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回收购范围,全面摸排宁乡市存量闲置土地以及确有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
②资料收集与整理:收集拟申报土储债地块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地块位置、规模、出让/划拨价款、受让人、供应用途、规划用途、闲置原因、资金需求、收储主体等数据,形成《2026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地块摸排与论证分析表》。
③数据处理: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整理、清查,筛选出符合回购范围的地块,形成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地块初步摸底表。
④数据补充与完善:根据整理出来的数据并结合相关部门要求,补充缺失地块线性及地块属性资料。
⑤地块论证分析:重点围绕地块条件、地块区位、权属信息、规划用途、供应方式、收储成本、出让收益、企业意愿、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开展论证分析工作。对部分已动工的存量闲置地块应分析是否具备分宗纳入储备债券地块的条件。
⑥预评估:按要求收集拟申报地块的相关资料,并对地块进行现场查勘,测算出具《土地预评估结果一览表》并加盖公章,为确定资金需求、收地基础价提交参考依据。
⑦确定专债资金需求:根据地块的土地成本和预评估值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和专债资金需求;
⑧地块排序:根据分析论证情况,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收益与融资能实现自平衡的地块列入优先回购对象。原则上收储难度按先易后难、收储规模按先大后小、收储效益先高后低,确定收回收购地块优先序。
⑨项目包装:综合考虑区位、规模、业态、时序、资金平衡等因素,将拟收回收购地块进行适当组合,创建符合本地实际需求的专项债券储备项目。
⑩配合“一案两书”编制工作:为“一案两书”编制单位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申报地块的基本资料、论证分析表、土地预评估结果一览表、土地成交案例等。
******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要求,协助完成2026年度宁乡市土储债项目申报系统(包括湖南自然资源政务平台、财政厅专项债穿透式监测系统)填报工作。
?发行项目备案: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要求,协助完成2026年度宁乡市土储债发行项目系统(包括湖南自然资源政务平台、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工作。
2、第二阶段——土储债发行项目评估
出具正式评估报告:额度下发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正式发债项目的土地评估工作,出具备案的正式评估报告。
(二)成果内容及形式
1、报告成果
(1)盖章的预评估报告(《土地预评估结果一览表》);
(2)经备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包含相关评估资料及图件)。
2、表格成果
(1)《2026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地块摸排与论证分析表》;
(2)《宁乡市2026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明细表》 ;
(3)《宁乡市2026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汇总表》。
3、图件成果
(1)宁乡市2026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申报地块分布图。
4、系统填报
(1)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协助完成湖南自然资源政务平台拟申报地块项目填报工作;
(2)按湖南省财政厅要求,协助完成财政厅专项债穿透式监测系统填报工作;
(3)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要求,协助完成湖南自然资源政务平台、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发行项目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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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验收标准文件要求的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提交成果具体时间:按照项目具体要求完成。
(2)提交成果地点:宁乡市。
(3)结算方法
付款人:宁乡市土地储备中心
付款方式:完成2026年度宁乡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通过财政厅入库审核后,支付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第一阶段);发债额度下发后,中标人需按要求完成正式发债项目的土地评估工作,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如需备案或专家评审,则中标人需根据要求进行备案或专家评审),付款人只按实际发行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对应地块的评估报告支付相应的土地评估费,土地评估费按照湘土协发〔2019〕26号文件所附土地评估收费指导价标准的30%分宗地计算支付,如累计相加金额超过第二阶段报价总额,则只按第二阶段报价总额支付。具体详细内容按合同约定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