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什邡市低空特色经济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营及施工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什邡市低空特色经济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同意什邡市低空特色经济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什发科城镇[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什发科城镇[2024]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什邡市经开区。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什邡市经开区,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拟新建标准化厂房9栋(单栋厂房建筑面积7000-1400******消防设施、景观绿化、道路硬化、供电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运营筹备期:16个月(自施工工期结束次日起算,不计入运营管理期);运营管理期:10年(自运营筹备期结束次日起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以及建成后的项目运营。
2.5本项目运营管理:
2.5.1运营模式:招标人授予运营单位对标的物实施独家全面运营管理的权利,项目由运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专业化运营构建特色产业生态,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2.5.2运营范围:负责本项目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保卫、市场化推进、产业导入、全套人员配备、协调等运营管理服务一切事务。
2.5.3运营管理期:10年(自运营筹备期结束次日起算)。
2.5.4运营要求:
2.5.4.1建成后招标人将所有资产进行移交,运营单位按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运营收益,运营管理期10年(期满后,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运营合作时间)。
2.5.4.2若在运营期内除不可抗力外,出现运营单位无法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运营方投资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归招标人。
2.5.4.3运营收益:运营收益自进入运营管理期之日起计算,10年运营收益不低于5413.83万元,若出现运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运营收益,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运营履约担保。
2.5.4.4运营履约担保******银行转账等不可撤销支付方式,于竣工结算审计完后、最后工程进度款支付前30日内,全额支付至业主指定账户。
2.5.4.5 运营履约担保退还:所缴纳的运营履约担保金在运营管理期前5年内,于每个运营年度结束后10日内按比例进行退还(第一年退还运营履约担保金总金额的10%,第二年退还运营履约担保金总金额的10%,第三年退还运营履约担保金总金额的10%,第四年退还运营履约担保金总金额的10%,第五年退还运营履约担保金总金额的60%)。运营方无实质性违约行为且按时完成每个年度的运营收益目标,由招标人无息返还至运营方指定账户。若运营方无实质性违约行为且未按时完成每个年度的运营收益目标,招标人根据未按时完成每个年度的运营收益目标差额对履约担保金补差扣除。若运营方有实质性违约行为,招标人则全额扣除剩余履约担保金。后5年运营管理期履约担保金可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缴纳,履约担保金(现金)或保函金额不低于当年应缴纳的运营收益。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运营+施工总承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运营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地 址:什邡市华山路南段51号、什邡市崟峰北路1号
电 话:0838-******、******
传 真:/
邮政编码:6184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蓝天大道2号
邮 编:618400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栋14层1405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年08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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