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TAP交换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56N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100%落实到位。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采购6台TAP交换机,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验收、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培训等全部内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1个日历日内交货。
2.7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40号联通第二长途枢纽大楼12层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应为生产或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生产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
4、投标人投标提供的所有设备均要求5年或以上原厂质保服务(提供原厂质保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能承担与投标价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免社保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查询截图)。
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供应商管理规程》第九条“厂商递交的准入申请文件获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以供应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尚未获得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资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准入材料,完成投标人的供应商准入流程。如中标人因本方原因未按时完成招标人供应商准入流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中原证券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供应商、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3)具备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4)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引发网络安全事件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明网络安全事件原因,认定网络安全事件责任;(5)具备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6)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8)自愿接受中证信息业务指导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供应商准入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本项目需求联系人。
11、禁止性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参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任何环节或向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发布可能引发其从事证券基金业务误解的信息; (2)截取、存储、转发和使用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相关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 (3)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委托第三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4)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功能、操作流程、系统权限及参数配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5)无正当理由关闭系统接口或设置技术壁垒; (6)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安全漏洞、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结果等网络安全信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1月4日17:00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采用对公网银账号缴纳(不支持如支付宝、微信转账等在线支付方式):投标人需用网银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和“开标时间”),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由项目负责人核对无误后与财务确认信息。如有填写信息不完整,转错账号等问题导致投标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 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4.5.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4.6.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注: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单位信息(即邮箱、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中原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5.5.平台相关操作问题,请点击******/ptgg/262274.jhtml《供应商平台注册与投标操作演示视频》。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 投标人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银行)8楼
联系人:岳女士、张女士
电话:0371-******
邮箱:******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