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有效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有效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则无需分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2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1。 (2)投标人2024年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 90%。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资产负债率(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3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方满足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5年中(项目交工验收日期在2020年9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长度不小于9公里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长度不小于18公里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①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③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6060/hmeq/portal/company)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除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提供合法分包的业主证明材料。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若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发现投标人存在前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在最近5年内(项目交工验收日期在2020年9月1日之后),至少担任完成过长度不小于9公里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累计担任完成过不小于18公里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5.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具有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在最近5年内(项目交工验收日期在2020年9月1日之后),至少担任完成过不小于9公里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累计担任完成过不小于18公里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均可。2.项目经理或总工有在建项目任职的,投标人应提供随时撤离承诺书。) 3.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