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2025年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布点配建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区2025年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布点配建项目(一期)已由******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640302-17-01-693263)号文件备案实施,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22处充电站增容补缺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对20处企事业单位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建设金积孵化基地超充站、碧桂园新能源快充站及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对22处充电站增容补缺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对20处企事业单位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建设金积孵化基地超充站、碧桂园新能源快充站及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565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杨亚楠、姜向东、王化化、李霞、刘林
电话:0951-******、******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