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受 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第四热力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沈阳路长春路路面恢复)(二次招标) 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代理编号: /
2.项目名称: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沈阳路长春路路面恢复)(二次招标)
3.采购需求: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路面恢复,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289.05万元(含税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5.2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4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6须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确保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报名方式:
7.2.1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7室;
7.2.2方式: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7.3投标人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3)授权招标人购买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招标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注:原件扫描件为彩色扫描件;报名费须以到账成功与否为准。
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7.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联系人:阎丽姝 电话:0532-****** 。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投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6原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沈阳路长春路路面恢复)报名继续有效,接受新增报名。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8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
9.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8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第四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0532-******
******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7室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阎丽姝
电 话:0532-******
2025年9月5日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受 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第四热力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沈阳路长春路路面恢复)(二次招标) 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代理编号: /
2.项目名称: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沈阳路长春路路面恢复)(二次招标)
3.采购需求: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路面恢复,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289.05万元(含税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5.2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4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6须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确保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报名方式:
7.2.1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7室;
7.2.2方式: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7.3投标人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3)授权招标人购买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招标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注:原件扫描件为彩色扫描件;报名费须以到账成功与否为准。
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7.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联系人:阎丽姝 电话:0532-****** 。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投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6原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沈阳路长春路路面恢复)报名继续有效,接受新增报名。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8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
9.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8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能源热电集团第四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0532-******
******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劲松六路107号能源大厦1617室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阎丽姝
电 话:0532-******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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