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街道利农南路东侧、金宝南线北侧地块位于江苏省金湖县利农南路236************有限公司,地块面积27971平方米,该地块历史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根据《金湖县中心城区JH06单元10街区01-04地块-街区地块图则》可知,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司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在收集到的地块历史企业资料的基础上,对熟悉地块历史企业生产情况的地块内原地块使用者、原地块内企业人员、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地块周边企业员工等进行了访谈,并结合场地现场踏勘情况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2025年4月14日采样方案经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2025年7月5日~2025年7月9日,进行现场钻探、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分析,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2******街道利农南路东侧、金宝南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结果,******街道利农南路东侧、金宝南线北侧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氟化物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指标含量均满足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浊度非地下水毒性指标,对人体健康没有风险。检出因子浓度均满足选用的评价标准。
综上,******街道利农南路东侧、金宝南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住宅用地的开发利用。满足未来规划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街道利农南路东侧、金宝南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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