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250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陈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已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同意合陈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兴行审核发[20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陈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检测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兴化市合陈镇桂山村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4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31.43km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 | 合陈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检测 | 合陈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检测 | 70 | 300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装订成册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50%,余款待竣工决算最终审定后结清。(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室内环境、材料检测、防水材料、门窗等备案检测]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9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限制投标的;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兴化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
3.13特别提醒: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08 月 28 日08时30分至2025年 09 月 03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目录外系统 ;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09 月 10 日09时3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 地 址:******服务中心南大门东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电 话: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