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事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上门殡仪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CSCG-******0035
采购总预算金额:******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0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事务中心
******事务中心
联系 人:李宁
联系电话:******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
联系 人:姚海龙
联系电话:******
(四)公示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上门殡仪服务
2、采购项目预算:******.00。
3、服务期限:一年。
4、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采购范围为上门殡仪服务:包含遗体抬运、包扎、上门礼仪服务、上门装殓以及灵车布置和上门灵堂布置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提供普通抬运服务、正常遗体包扎服务、上门礼仪服务、上门装殓服务、灵车布置服务、上门灵堂布置服务、非正常遗体包扎等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全年度每日24小时服务,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提供7×24小时服务值守,保证服务能正常提供。若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所有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上门殡仪服务标准进行服务。中标人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在18-50岁之间,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遗体防腐整容师》或《殡仪服务员》证。采购人对人员数量不做具体要求,中标人可在保证服务正常提供的情况下进行灵活安排。因人员数量不足或排班不当造成服务脱节、服务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3.中标人应制定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培训计划、考核制度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将通知中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在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4.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需承担与服务内容相关的遗体接送、检查、保管、遗物收集、物品交接等相关工作。若在以上工作中出现差错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5.为了尊重逝者和保护个人隐私,中标人团队所有人员均不允许在服务场地拍摄任何照片或视频,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若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或大型的治丧活动时,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采购人的安全规定。中标人应对服务期限内因其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员工违反规定、现场管理不善、人为操作不当等导致的事故。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与服务现场情况提交服务方案。
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提供相关工作配套用房。
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落实国家、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以及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场所和休息场所的水、电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和能耗。
4.服务期内,采购人将组建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实时监督,成交人应配合管理,自觉接受监督,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过程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5.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5.1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擅自改变相关场所结构或人为损坏结构、装修及设备、设施;
5.2 中标人严禁与殡葬中介有任何利益往来,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5.3 采购人发现成交人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5.4 中标人当月扣分达20分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累计出现两次的,除核减对应比例(金额)服务费用外,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5.5 禁止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私下收费行为,一经查证属实,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5.6 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员工为中介提供便利、泄露相关服务信息、收受红包、礼金等违规行为和其他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的,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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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算方式
******事务中心
2.结算方式:按中标人当月提供的服务据实结算
结算金额=实际服务数量×预算单价×折扣率。
本项目按月验收,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5日前按照实际服务数量和甲方的工作考核情况完成结算,并由乙方开出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甲方应在上述步骤均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如因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考核采取扣分制,按月打分,于次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核结果。无扣分情况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0分范围内的,按50元/分计算,核减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19分范围内的,支付95%的服务费用;扣分在20-29分范围内的,支付90%的服务费用。
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实际结算金额提前达到300万,视为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如合同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300万,同样视为合同已履约完毕。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该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配送、税金、保险、保管、人工、设施、设备等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服务用品均由中标人提供。在本合同费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公示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8月1日,在此期间,社会公******事务中心或国昪******有限公司(姚海龙、1******21、******61@qq.com)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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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2025 年7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