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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苏拉宫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4-23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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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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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伊犁州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苏拉宫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T-2025-007 

    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苏拉宫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2400  

    最高限价(元):212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州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苏拉宫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2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伊犁州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苏拉宫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可研,即:苏拉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园占地约107亩。新建8栋厂房共计570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道路38733平方米、DN110-DN400供水管网3320米、DN200-DN400排水2620米、DN250-DN300供热管网2150米等配套附属设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后5个自然日内交付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含以上资信证书(建筑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师资格证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2025年05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 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 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设局

地 址:辽宁路8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安心嘉园右侧商铺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凯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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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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