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境清扫保洁项目标段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KFCG-GK-******000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22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鑫政大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街道环境清扫保洁项目标段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街道环境清扫保洁项目标段二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柒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 | 项 | / | / | 1 | ******.00 | ******.00 | 我公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 | 机械设备、车辆费用 | 项 | / | / | 1 | 123940.80 | 123940.80 | 我公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3 | 工具材料费用 | 项 | / | / | 1 | 13771.20 | 13771.20 | 我公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4 | 管理费用 | 项 | / | / | 1 | 27542.40 | 27542.40 | 我公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5 | 应缴税金 | 项 | / | / | 1 | 82627.20 | 82627.20 | 我公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6 | 利润 | 项 | / | / | 1 | 27542.40 | 27542.40 | 我公司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计报价 | ******.00 |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①作业要求: 1、负责清扫保洁工具及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清扫保洁工具及本项目所有设备在清扫保洁地点的保管;负责其派出的清扫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负责清扫保洁区域垃圾全部的清理,地面与周围地面保持整洁,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社区清扫保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清扫保洁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作业时间:作业时间:夏季6:00-18:00,冬季6:30—18:30; 3、每日普扫早上8:30分之前完成,下午14:30分前完成,全天实行8小时巡回保洁,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 普扫作业要求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静,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 4、每周五对各社区进行一次周末大扫除;每月对各社区进行一次大清洗; ******街道有检查任务时,******街道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假期间确保有人值守、在岗,完成每日普扫任务。 ******街道辖区范围内社区垃圾桶,垃圾四分类点,垃圾分类厢房及时清掏、清洗、清运,垃圾桶、垃圾四分类点、垃圾分类厢房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整洁卫生无污迹,垃圾桶内垃圾超三分之二时必须清运、不得外溢,周边地面应无抛洒及存留垃圾。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7、辖区范围内清扫及收集的垃圾(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厢房及暂存点的其他垃圾),收集运输至辖区指定的垃圾站。 ******街道辖区范围内对发现社区设施包括交通标志、电箱、垃圾桶、电话亭 、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2.5米以下部分),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9、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居民楼道(梯)楼栋间保洁、垃圾堆物清运、铲除牛皮癣、清洗油污需进行一周两次及以上作业。 ******街道做好铲冰除雪、防涝排渍工作。 12、配合做好城管数字化清扫保洁类案卷,确保无重复案卷及超时返工现象。 13、做好******街道指定存放点)。 ②安全作业措施: 1、建立安全作业制度,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2、对项目全面分析,确定安全关键控制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管理,形成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 3、加强对派出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自觉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加强培训。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大宣传,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实行安全交底制、严格执行安全上岗位制度。 5、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做好保险、保障工作。 6、遵守守纪,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必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其派出的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2.人员配置要求
1、安排一名主管,负责全区域内卫生督查及人员管理。 2、清扫员配置按《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有关标准。 3、配备28名清扫员。每两个社区安排一名组长,方便和社区联系工作;要求******街道遇到紧急巡查巡检任务时能及时上岗,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上岗,保洁人员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落实。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项目现场实际需要,本项目需至少配备1台洒水车(清洗车)。 4.其他要求
******街道环境清扫保洁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街道环境清扫保洁质量,切实提高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的管理成效,使清扫保洁工******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街道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 二、考核主体 ******事务中心负责考核工作的计划安排、资料完善和提供相关考核依据等工作。并牵头组织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财政所、各社区进行配合。 三、考核原则 根据《开福区背街小巷、部分涉农区域清扫保洁维护作业******街道日常检查情况为依据,对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清扫保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街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上级部门考核:上级部门考核结果占总考核经费的20%(相关费用由上级部门预留)。根据区级季度考核结果将上级部门所下拨的考核经费按季度全额拨付。 ******街道季度考******************街道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签字确认),三个部分组成。 (三)结果确认:考核结果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五、经费拨付 1、季度服务费:每季度先行支付清扫保洁和清运管理承包季度金额的75%保洁服务经费。 2、上级部门考核经费:考核费用参照《开福区背街小巷、部分涉农区域清扫保洁维护作业指导、监督和评价工作方案》。************街道进行支付(拨付至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的费用应扣除科大社区部分)。 ******街道占承包总金额的5%,每季度考核分数为9******************街道考************街道考核结束后进行支付。 六、综合奖惩 由考核专班领导集体决策,对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清扫保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酌情进行奖惩: ******街道清扫保洁招投标。 ******街道清扫保洁考核经费。 (三)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正面宣传报道的(加0.5分),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负面宣传报道的(扣0.5分); (四)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正面宣传报道的(加0.3分),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负面宣传报道的(扣0.3分); (五)如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工作表现优异,获得了上级部门相关经费奖励的,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励。 ******街道季度环境清扫保洁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 内容 | 扣分行为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备注 | 考核 细则 (100分) | 1.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或一人多岗的。 | 每人次扣1分 | | | ******街道、社区工作调度的。 | 每人次扣0.5分 | | | 3.保洁人员未按照劳动法保障法落实的。 | 每人次扣0.5分 | | | 4.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季度未开展员工安全培训的。 | 扣1分 | | | 5.未建立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工作细则的。 | 扣0.5分,未按制度落实的扣0.5分。 | | | 6.投诉、数字化案卷配合处置、配合不到位,不及时的。 | 每次扣0.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进行扣分。 | | | 7.重大保障工作未及时配合清扫保洁到位的。 | 每次扣0.5分,并视工作重要程度可加大扣除分值。 | | | ******街道督查等相关工作交办清扫保洁类问题的。 | 案卷每条扣0.05分,上级部门交办督办形式的每条扣0.1分。 | | | 备注:清扫保洁类案卷包括乱堆物堆料、非法小广告、垃圾乱倾倒堆放、垃圾桶不洁、破损、清运不及时、废弃家具设备、环卫设施不洁等,且根据数字化变动调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组合定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2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支付季度付款金额的75%,剩余25%以季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2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支付季度付款金额的75%,剩余25%以季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2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支付季度付款金额的75%,剩余25%以季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2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每季度支付季度付款金额的75%,剩余25%以季度考核结果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3173)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4-01 —— 2026-03-31 五、服务地点 ******街道辖区内蚌塘社区、德雅路社区、浏河社区共3个社区,清扫保洁总面积约为214274.52平方米。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验收时间或条件: 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连续两次或季度累计3次考核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以及自身原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可随时解除营运合同。 ******街道验收。 3、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每季度由采购人制定验收方案,中标服务单位先进行自查,再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成立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项目分管领导、本单位财务科室、本单位采购管理科室等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的确认: ******街道环境清扫保洁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详细列明各项内容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甲方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服务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需求进行考核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科,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可经双方同意后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裁决;验收过程中若采购人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由于争议问题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时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